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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西湖区数字化报审蓝图,坚持为上

    2024-12-03 11:29:01 88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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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建筑消防蓝图设计标准

    高层建筑消防蓝图设计标准,应符合下列标准:

    1 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部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

    2 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

    3 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

    4 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m,且进深不应大于4m;

    5 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6 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登高的高大乔木。

    7 登高面范围内宜有建筑的出口。

    消防设计公司讲述:办理消防手续分为四大方面

    消防设计公司表示:很多消防行业新企业,对于如何办理消防工程报建手续存在一定的迷惑。其实办理消防手续大致分为四大方面,消防设计公司已经列出相关内容。

    一、审核范围在本市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下列建设工程及变更用途、功能的建筑物,施工前的设计图纸应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

    1、党政首脑机关、科研、金融、医院、广播电视、电信大楼、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体育馆、影剧院、教学楼、商场、娱乐场、集贸市场、酒楼、宾馆、招待所、办公楼、商住楼、宿舍楼、室内机动车停车场等;

    2、不论建筑规模大小的各类生产加工和贮存甲、乙、丙类物品的仓库和厂房、综合性办公楼、汽车站、加油站、气站、燃气管道等;

    3、人防工程、地下、半地下建筑和临时搭建简易建崐筑(含工棚等)。

    二、审核报批

    (一)报批须提交的资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城市规划部门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审批表;

    3、仓库建筑应提供储存物品的性能资料;

    4、消防系统的设计图纸两套。

    5、建筑图纸一套(总平面图、建筑物平、立、剖面图);

    6、生产建筑应提供工艺流程、生产原料和产品性能资料;

    (二)审批时限公安消防机构认为符合审批条件的,服务窗口给予办理收件手续,自受理登记之日起,一般工程在7&127;个工作日内、国家和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在15个工作日内、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特殊工程在30个工作日内批复,在规定时限内申请方可前往窗口领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竣工消防验收

    (一)验收提交以下资料:

    1、工程监理公司的《消防工程监理评定报告》及建设、施工、设计单位的自检报告;

    2、重点建筑工程应提供各项防火管理制度和防火管理组织机构名单。

    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附消防产品质量证书、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消防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调试开通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及《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4、公安消防机构原审核意见和中间查验意见及有关崐修改批复文件等;

    (二)验收时限 申请验收资料齐全,办理收件手续后,10个工作日之内安排消防验收,验收完毕3至7个工作日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收到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书后,建筑工程方可投入使用;收到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意见后,应组织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整改情况报告并申请复验。

    一、 申报初步设计消防审核 应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工程项目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平、立、剖面图;(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说明;(3)自动消防系统初步设计图。

    二、申报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设计审核 (1)领取填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报送室内装修设计图纸及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空调风管走向平面图、系统图一套;(3)装修防火材料相关证书、性能说明及法定检测机构检验报告。

    三、申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1)建设单位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附消防产品相关证书、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消防工程竣工图、工程施工调试开通记录、隐藏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相关资料;(2)代办消防证提交《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 (3)重点建筑工程应提供本工程的各项防火管理制度和消防管理机构以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管理人员名单。

    四、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和验收时限 (1)公安消防机构对送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应当及时审核,从登记收图之日起,一般建筑工程应当在10日之内,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当在20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可以延长至30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即为同意。(2)代办消防证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等消防验收申报资料。资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7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3)对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整改情况报告,申请复验。(4)验收或复验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填写验收合格、同意投入使用。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落实消防设施的管理和值班人员,与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修保养合同,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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