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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保证金的规定

            2021-04-22 10:07:12        1127次浏览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的规定:

    招标规则要求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所有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或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投标。

    待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数退还。

    中标的投标人待签定正式合同后,中标人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期满中标人提供质量保证金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质量保证的期限原则上不低于一年,金额按照不低于合同金额的8%收取,待质量保证期满后如数退还。

    但是终保证金该交多少,还是招标方说了算的,规则归规则,具体操作,并不一定按这个执行,主要是看招标方如何来定。

    现个度都在大力推行银行保函取代现金保证金,也曾发文推行银行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保证方式,视作与现金保证金有同等效力,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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