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是指保证人(即开立保函的机构)在被保证人违约时按照保函的约定,对保函的受益人支付担保金额的一种承诺。那么投标保函的具体内容有哪些?详情请见下文!
1.被保证人(申请人):申请保函和支付保函费用的人,招采领域为投标人或供应商。
2.保证人(担保机构):开立保函且收取保函费的人,在被保证人违约时支付担保金额给受益人。一般为银行、保险机构或专业担保公司。
3.受益人:接受保函并享有其利益的一方,即根据保函条款规定可以向保证人提出付款请求,要求其向自己支付担保金额的人,招采领域为招标人或采购人或招标代理。
4.要求出具保函的项目名称、编号:保函基于哪个项目背景开立的,是保函开立的基础。
5.保函编号、类型、开立日期:保函真伪通常根据保函编号查询,根据保函编号在出函机构的系统内可以查找到对应保函,通过对收到的保函与所查到的保函信息的对比可以验证该份保函是否真实有效。
6.担保金额:依据合同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确定。
7.失效日、失效条件:如果保函同时规定失效日和失效条件,二者中出现较早的日期为终失效日。
注意:正本退回不是保函失效的必要条件,保函在失效日、失效条件下、保函生效后受益人签发解除担保责任的声明后均可失效。
8.保函生效日:一般为开立日,注意投标保函为投标截止日,预付款保函为收到预付款之日。
9.索赔条件:保函的核心内容,规定了保证人在什么条件下才履行付款责任。
10.交单方式:招标文件应明确纸质交单还是电子交单,如果允许电子交单,应明确信息传递系统和电子交单方式。
适用法律、惯例:一般为保证人所在地区法律和保函惯例。